无法从寒冷中归来的间谍

止庵

这几年印行的西姆农、钱德勒和勒卡雷作品的中译本,封面或腰封上分别写了“最具人文关怀的推理大师”、“文学大师崇拜的大师”和“英国国宝级文学大师”的字样。此类名头容有夸张,但换了该领域里别的可能更出名的作者如柯南道尔、克里斯蒂、奎因、弗莱明等,却绝对用不上。这一点我们读书时就能感到。统称为Mystery(悬疑小说),包括侦探小说、犯罪小说、间谍小说和非科幻的惊险小说等在内的一类作品,阅读的愉悦之感几乎完全来自情节,与纯文学作品总要牵扯人物命运、思想情感和社会背景等有所不同;而且这种愉悦感仅存在于阅读过程之中,读完即告终结,不容易像纯文学作品那么令人久久回味。它们分别满足读者的不同阅读需要,一为“消遣”,一为“欣赏”。然而西姆农、钱德勒和勒卡雷写的虽然也属侦探小说或间谍小说,上述区别却不明显,甚至完全可以当作纯文学作品来看。

侦探小说从爱伦·坡起,直到“黄金时代”,作者基本上是按照一套模式来写的,其极致即范达因所归纳的“二十条守则”,尽管完全遵守不易,譬如柯南道尔《血字的研究》中搀杂恋爱故事,奎因《希腊棺材之谜》中凶手系破案人员之一,均与“守则”相违,然大体相去不远。就像范达因所说,“侦探小说是一种智力游戏”,它无关现实,也不涉人生。后来西姆农、钱德勒等所写,虽然有杀人案发生,且凶手之谜亦待揭示,但只是以此为题材,所要表现的是另外一些东西,与纯文学作品并无二致。西姆农和钱德勒写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,他们笔下的麦格雷和马洛是活生生的人物,不同于福尔摩斯、波洛或埃勒里·奎因,只是作为侦探小说主体的逻辑的化身。区别在于前者遭遇是一己性格所致,后者角色可以互换。举例来说,波洛干不了马洛的事儿,埃勒里·奎因却可以干波洛的事儿。侦探小说的这一沿革,同样发生于间谍小说,拿勒卡雷这本《柏林谍影》来比先前弗莱明的“〇〇七”系列,就清楚了。

《柏林谍影》里,英国间谍利马斯受命打入苏联情报机关,却被己方设下圈套,结果遭对方识破,而这正是派他去的真正目的。最终女友丽兹无辜惨死,利马斯也不想活了。张爱玲在《羊毛出在羊身上》一文中说:“‘○○七’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,较写实的如詹·勒卡瑞(John Le Carré)的名著《〔冷战中〕进来取暖的间谍》——搬到银幕也是名片——我太外行,也不过看个气氛。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,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,也口蜜腹剑,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。”进而讲到自著《色,戒》里的王佳芝,说:“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,当然有人性,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,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。”《〔冷战中〕进来取暖的间谍》就是《柏林谍影》,而张爱玲话中若干“关键词”,差不多涵盖了我想就这部小说所说的一切。

《柏林谍影》是“写实”的,不像“〇〇七”系列或古典派侦探小说那样是传奇或神话。如果说古典派的侦探小说是逻辑的神话,“〇〇七”系列就是英雄的神话,它们的主人公都是“类型化”的“人物”,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。“〇〇七”是个集中了冷战一方全部理想和希望的“超人”。相比之下,《柏林谍影》中的利马斯作为间谍堪称干练,却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,面对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不能不面对的境遇。小说中有关利马斯的“深刻”的“心理描写”,他身上的 “正常的人性的弱点”,与他的境遇密切相关。利玛斯对丽兹说:“可这就是现实,这是一个发疯了的世界。我们只是被人稍微利用……这种事情世界上到处都有,老百姓受到欺骗和误导,生命被践踏,众多的人被关被杀,被无缘无故地消灭。”正是早经卡夫卡充分揭示的我们世界的真相。利马斯也像卡夫卡《判决》里的格奥尔格·本德曼或《诉讼》里的约瑟夫·K一样,始终只是受人摆布的棋子,至死都不明白自己到底置身于怎样的一盘棋局之中。而正因为作者不是“外行”,利马斯是一名“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”,世界的这一真相才得以在他的经历中显现出来。“上级首脑”“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”,则像《判决》里命令格奥尔格·本德曼投河自尽的父亲和《诉讼》里无缘无故逮捕并处决约瑟夫·K的法庭人员一样。

小说中“上级首脑”对利玛斯说:“人不能一直待在寒冷之中,有必要从寒冷中归来……我要你在寒冷中再坚持一会儿。”乃是小说原名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(从寒冷中归来的间谍)的解题之语。这是一部境遇小说,而“寒冷”是对这境遇的概括,只是利玛斯已经永远无法从寒冷中归来,也正如首脑所说:“你演的是这场好戏中的最后一幕。”此书中译本前后出过不止一次,译作“寒风孤谍”、“冷战谍魂”,乃至现在的“柏林谍影”,都不理想,大概还是将其视为“〇〇七”一类作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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